盈余管理(earnings management)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或影响那些基于会计数据的契约的结果,在编报财务报告和“构造”交易事项以改变财务报告时作出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
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
从客观上看,企业的盈余管理并非一无是处,在某些方面也有一定的作用。首先从订立契约的角度看,根据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结合,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尽量降低契约成本。如果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存在盈余管理,不仅会降低契约成本,而且还可以使企业管理当局对预期或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从而较好地克服合同的不完备性和固定性,保护企业及经营者自身的利益。其次从资本市场角度看,由于企业管理当局掌握了大量的内部信息,而这些内部信息往往相当复杂并具有专业性,企业管理当局若要以报告的形式把它们传递给投资者,是相当困难并且代价高昂的,而盈余管理则能够通过“利润平稳化”手段传递企业原本无法传递的内部信息,从而有助于减少因资本市场激烈波动对投资者决策行为的影响。
虽然盈余管理具有上述有限的作用,但从根本上来说,盈余管理的弊端是十分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降低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企业管理当局通过“内部人控制”的便利条件对会计信息按照其管理目标的需要进行“加工、改造”,使其披露的会计信息往往缺乏充分性和全面性,甚至缺乏客观真实性,从而使整个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大打折扣,对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失去了有效性。其次,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盈余管理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经营者甚至企业的利益,但是也存在较大风险,一旦投资者和债权人发现企业进行了对他们不利的盈利管理,就会对企业管理当局的道德和履行责任与义务的能力失去信任,导致资本市场和借贷市场失灵,不仅使企业管理当局的预期目标难以实现,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给企业以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再次,盈余管理会损害投资者、债权人与国家的利益。由于盈余管理主要来自于企业管理当局的经济利益驱动,而企业管理当局的经济利益与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的利益又存在不一致性,因而在许多情况下,盈余管理的存在会促使企业管理当局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而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和国家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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