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进经济学(Radical Economics)是二十世纪60年代后期,主要在美国形成的一个经济学流派的理论,也称为激进政治经济学派。该学派提出一些大体上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观点为依据 ,或与之相接近的论点,来批判资产阶级经济理论和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的经济问题。
激进经济学认为对于人的经济行为,不能通过概括普遍性的人的倾向,并在形式上用最优化模式来进行分析,而必须研究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在经济活动中,个人、家庭和企业都不是最主要的决策单位,决定经济成果的关键是形成相互冲突关系的人群或阶级所产生的集体力量;不能从基础结构以及各种经济运动趋于均衡的假设出发,制订反映一个社会的经济过程发展的模式,相反,应该在“社会-经济阶级”的相互冲突中考察基础结构的不断变化,并用动态的不均衡模式来探索经济过程发展中的辩证的和矛盾的特点。
激进经济学着重研究社会上收入、财富和权力的分配不平等的根源,在微观和宏观背景下阶级冲突的机制,当代阶级社会走向危机的趋向,以及一种“社会-经济体系”向另一种“社会-经济体系”的过渡问题。
激进经济学认为主流派经济学的五点理论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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