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软件
专业源于专注
www. myOIT. cn   
软件交流 管理软件 软件手册 »

    

 4  1/1   1  
作者
内容
wanglj  [个人空间]


注册  2005-09-26
发贴数  2764
精华贴  6
原创贴  1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版主
#1»发布于2007-06-30 09:25

  税务筹划是企业理财过程中的一种自主性涉税经济行为,以满足企业理财目标的要求,但必须遵循税法的规定,讲规矩,论方圆。本文列示六条“军规”,以供参考。 
 
  一、系统设计,全面决策。从形式上看,企业纳税的多少是由税制所决定,但企业在什么时候纳税、纳什么税、纳税额多少,实质上都取决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状况。企业纳税活动与其生产经营过程存在因果联系,不能脱离经营活动而孤立存在。因而,企业的税务筹划,只有自觉纳入企业管理大系统,渗透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与其他各项管理活动紧密结合,才能取得成效。根据系统设计的要求,税务筹划不能仅仅着眼于法律上的思考,更重要的是,应该着眼于企业总体的管理决策。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要同时注意税收因素和非税收因素的影响,如企业的整体目标,所处外部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和税率的可能变化,国家规定的非税收奖励等。  
 
  二、着眼于经营过程,注重于事先筹划。在经济行为已经发生,纳税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已成定局后,再实施少缴税款的措施,无论是否合法,都不能认为是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筹划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规划与控制来进行。税务筹划实质上是运用税法的导向作用,通过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安排纳税义务的发生。  
 
  三、遵守税法,以“法”筹划。税务筹划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法律性。不守法,就没有税务筹划。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内容:(1)以依法纳税为前提。税法明确规定了纳税人向国家缴税的义务和保扩自己利益的权利,二者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这种关系使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下运用税务筹划,享有选择最优纳税方案的权利。(2)以合法节税方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排,作为税务筹划的基本实现形式。(3)以贯彻立法精神为宗旨。税务筹划的基础是税制要素中税负弹性的存在,税制中的各种优惠政策和选择机会都体现着国家的立法精神,体现了国家政策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引导和调整。因而,切实有效的税务筹划,应该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所体现的国家政策,从而有效贯彻国家税法的立法精神,使之成为实现政府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环节。  
 
  四、抓住先机,讲究时间效应。税务筹划的有效性取决于各种相关因素的综合作用,而种种因素都处于变化之中,因而,只有讲时效、抓机会,才能不失先机。如在收益的确认中运用提前或错后法,合理提前或错后收益的实现时间避免高边际税率,或利用税收减免期得到较大优惠或争取一定时间的税收假期;或通过科学的税务筹划,滞延纳税时间。  
 
  五、账证完整,常抓长效。保扩账证完整是企业税务筹划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税务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会计凭证和记录,如果企业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或者记录不健全,税务筹划的结果可能无效或者打折扣。从财务管理的要求来讲,税务筹划也不仅仅是一种短期性的权宜之计,而是一种值得不断总结不断提高的理财手段,应该常抓长效。因此,对税务筹划执行结果进行总结评价,分析原因,提高筹划能力,也需要保持各种凭证与记录的完整性。  
 
  六、综合平衡,持续发展。企业税务筹划的直接目的是谋取合法的税收利益,但必须服从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必须有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必须注重综合平衡。(1)国家实施税收优惠是通过给纳税人提供一定税收利益而实现的,但并不等于纳税人可以自然地得到实惠。因为税收优惠往往都是与纳税人的投资风险并存,税务筹划必须注意收益与风险的综合平衡,对于不同纳税方案的选择,风险与收益的权衡需要慎之又慎。(2)纳税是一个过程,企业税务筹划不能只注重于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认真衡量税务筹划中“节税”与“增税”的综合效果。(3)有时,税务筹划的节税目标与企业整体理财目标也会出现矛盾。一是税收支出与其他成本支出的矛盾;二是节税与现金流量的矛盾;三是税负扎口减效应行之过度会扰乱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并最终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损失。这些情况的出现和发生都有悖于税务筹划的初衷。因此,将税务筹划看作是一种单纯的节税行为,是不可取的。


        




企业的出路在于产品更新换代,管理是共享一份团队的融洽的感情,关注并修正行为,影响并引导人生,感情淡薄使人平庸 ...
wanglj  [个人空间]


注册  2005-09-26
发贴数  2764
精华贴  6
原创贴  1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版主
#2»发布于2007-06-30 09:27

  创业 不避税只节税 
 
  一个精明的经营者应该在公司设立前就考虑好如何节约税收的问题。不止一位税务专家说,国内个人节税的空间相对有限;中国以企业税为课税重点,因而企业节税空间较大。那么,利用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究竟能给我们的创业省去多大的税负呢? 
 
  偷税、避税和节税之间的区别:  
 
  “偷税”,不言而喻,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与逃税一样,应受到打击和严惩。而“避税”则有钻税法空子的嫌疑。只有“节税”,可以认为是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它又称税收筹划。  
 
  行业不同税率不同  
 
  在进行投资之前,应该慎重考虑投资产业的类型。国家对于不同类型的产业,税收政策也不相同。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如下机构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婚介等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符合国家规定的民政福利企业和废旧物资回收企业。  
 
  5.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6.符合条件的第三产业企业,以废渣、废水、废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  
 
  7.教育部门所属的学校办的工厂、农场、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生产企业,乡镇企业。  
 
  地方不同优惠不同  
 
  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也大有学问,可以选择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中鼓励投资发展的地区进行投资。譬如珠江、厦门、上海浦东等,此类地区的税率只有15%.  
 
  另外,某些城镇为了吸引投资,也有类似减低税率的优惠地方法规。这就需要投资者与当地政府商量协调,争取获得最大的地方补贴,减少税率。  
 
  投资方式影响税收政策  
 
  投资方式是指投资者以何种方式投资。一般包括现汇投资、有形资产投资等方式。  
 
  如果您是准备选用自有房屋进行投资,那么可以在采取收租方式和以实物投资参与经营分红的方式中进行选择,比较哪一种方式会明显减低税负。一般而言,营业用房产税是按房产余值的1.2%按年征收,这里的房产余值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是按租金收入的12%按年征收。


        




企业的出路在于产品更新换代,管理是共享一份团队的融洽的感情,关注并修正行为,影响并引导人生,感情淡薄使人平庸 ...
wanglj  [个人空间]


注册  2005-09-26
发贴数  2764
精华贴  6
原创贴  1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版主
#3»发布于2007-06-30 09:28

营业税筹划应考虑三方面 
 
    营业税的税收筹划,要从纳税人、计税依据及税率三个方面来考虑。由于营业税的税率是按行业设置的,不同的行业适用税率不同,只要行业确定,税率的筹划空间并不大。而纳税人和营业额的筹划成为营业税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纳税人的筹划 
 
    规避税收管辖权,避免成为纳税人的筹划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税行为就不属于营业税的税收管辖范围,也就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因此,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各种灵活办法,将其行为转移到境外,从而避免成为纳税人。 
 
    提供应税劳务的筹划 
 
    通常情况下,一项劳务的提供,一般由两个环节构成,即劳务的提供环节和劳务的使用环节。所谓“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是指应税劳务的使用环节和使用地在境内,而不论该项应税劳务的提供环节发生地是否在境内。由此可以确定,境内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劳务,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使用的,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而境内纳税人提供劳务在境外使用的,其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如国内某施工单位到俄罗斯提供建安劳务取得的建安收入不征营业税,原因是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外,尽管他们是国内的施工单位,但所发生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因而避免了国内营业税的缴纳。 
 
    载运旅客或货物的筹划 
 
    凡是将旅客或货物由境内载运出境的,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凡是将旅客或货物由境外载运境内的,就不属于营业税管辖权范围。如国内某航空公司客机从日本载运旅客入境,取得的收人不征营业税,因是“在境外载运旅客”。反之,日本某航空公司飞机从中国境内载运出口货物出境,取得的收入应当在中国境内征税,虽然该公司属境外机构,但它属于“在境内载运货物出境”。 
 
    根据此原则,运输企业将客货从我国境外运往我国境内,或者将客货从境外的一个地方运往境外的另一个地方,这两种运输业务因起运地不在我国境内,所以不缴纳营业税。运输企业可以充分地利用这条规定,开展起运地在境外的业务,尤其是在与我国有税收互惠协定的国家进行客货运输业务,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人选择税种的税收筹划 
 
    企业为了扩大经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中,并不仅仅局限在某单一应税项目,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目,即兼营营业税木同应税项目,或者在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同时又涉及增值应税项目,也就是税法中所说的兼营与混合销售。作为企业,必须准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什么是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才能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以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 
 
    兼营销售行为 
 
    兼营是指企业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税项目。如某些饭店、宾馆,既从事服务业,搞餐厅、客房,又从事娱乐业,摘卡拉OK歌舞厅。由于所从事的不同税目营业额确定的标准不同,有些税目所适用的税率也不同,因此税法明确规定:对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对未按不同税目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某宾馆在从事客房、餐饮业务的同时,又设一保龄球馆对外提供娱乐服务。某年10月份,该宾馆业务收入如下:客房收入80万元,餐厅收入20万元,保龄球项目营业收入50万元。该宾馆所在地娱乐业税率为18%,服务业税率为5%。 
 
    如果该宾馆不分别核算兼营项目,则宾馆客房、餐厅收入与保龄球收入一并计税,并且按两个营业项目中税率最高的娱乐业计税。 
 
    应纳营业税为:(80+20+50)×18%=27(万元)。 
 
    如果该宾馆分别核算,客房、餐厅收入与保龄球收入应分别核算,则分别按各自项目的营业税税率进行计算缴纳。 
 
    应纳营业税为:(80+20)5×%+50×18%=14(万元)。 
 
    显然,将营业项目分开核算,可使该宾馆节税: 
 
    27-14=13(万元)。 
 
    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即企业在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同时,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销售或增值税的应税劳务行为。 
 
    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并行的税种,征收增值税就不征收营业税,反之征收营业税就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其相关规定二者是一致的。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12月份,该企业将1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出租给某公司,由于房屋出租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同时又涉及水电等费用的处理问题,因此在合同的签署上存在如下两种方案: 
 
    第一,双方签署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60元,含水电费,每月租金共计160000元,每月供电7000度,水1500吨,电的购进价为0.45元/度,水的购进价为1.28元/吨,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企业房屋租赁行为应缴纳营业税为: 
 
    160000×5%=8000(元)(其他各税忽略不计)。 
 
    而该企业提供给公司的水电费,由于是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该企业购进的水电进项税金应作相应的转出,即相当于缴纳增值税: 
 
    7000×0.45×17%+1500×1.28×13%=785.4(元)。 
 
    该企业最终应负担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 
 
    8000+785.4=8785.4(元)。 
 
    第二,该企业与公司分别签订转售水电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分别核算水电收入、房屋租金收入,并分别作单独的帐务处理。转售水电的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上:转售价格确定为:水每吨1.78元,电每度0.68元。房屋租赁价格折算为每月每平方米152.57元,当月取得租金收入152570元,水费收入2670元,电费收入4760元。 
 
    则该企业的房屋租赁与转售水电属相互独立且能分别准确核算的两项经营行为,应分别缴纳营业税: 
 
    152570×5%=7628.5(元)。 
 
    增值税: 
 
    (2670×13%+4760×17%)-785.4=370.9(元)。 
 
    该企业最终应负担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 
 
    7628.5+370.9=7999.4(元)。 
 
    两种方案税负相差: 
 
    8785.4-7999.4=786(元)。 
 
    第二个方案优于第一个方案,最终企业选择了第二个方案。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两个方案差异在于对转售水电这-经营行为的处理方式不同。第一个方案,双方只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把销售水电视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一并征收营业税,而相应的水电费进项税额又不得扣除;而第二个方案,双方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转售水电合同,并分别核算租赁收入、水电费收入,这样水电费收入就应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而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获得正当的税收利益。


        




企业的出路在于产品更新换代,管理是共享一份团队的融洽的感情,关注并修正行为,影响并引导人生,感情淡薄使人平庸 ...
wanglj  [个人空间]


注册  2005-09-26
发贴数  2764
精华贴  6
原创贴  1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版主
#4»发布于2007-06-30 09:31

  税收筹划的六个切入点  
  
  税收筹划不是盲目进行的,存在客观的空间限制,必须在客观环境允许的范围内实施。总体上讲,税收筹划要受宏观的国家政策和经济形势,微观的企业经营状况和人文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进行税收筹划,关键是要找到切入点。税收筹划的切入点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从纳税环境的选择切入  
 
  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不同地区的政府部门,其执法水平、人员素质和服务意识不同;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其税收征管实践的差异也很大。因此,企业所在地的经营环境就有好坏之分。针对具体企业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特定的经营环境,如果把握不好,很容易增加筹划风险,加大筹划成本。另外,企业的内部环境也很重要,这里关键是管理层的法律意识和超前意识,还有企业执行层和决策层之间的企业文化认同程度。  
 
  从主要税种切入  
 
  对纳税人来说,主要税种就是与企业主营业务有关的或与主要经济事项有关的税种,一般为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收筹划的途径、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在切入时,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经济与税收相互影响的因素,也就是某个特定税种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税种自身的因素,这主要看税种的税负,弹性税负弹性大,税收筹划的潜力也越大。一般说来,税源大的税种,税负伸缩性也大;三是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阶段。本阶段的目标往往决定了企业面临的主要税种和承担的主要税负,这对以后的企业税负也会有影响,需要认真进行筹划。  
 
  从纳税的重点环节切入  
 
  有些小税种对企业虽然并不是主要税种,但也需要针对其纳税的关键环节进行筹划。比如,所有者权益增加时,怎样缴纳印花税的问题;选择什么样的经济合同贴花问题;企业房产确定原值时,要考虑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土地工程价款剥离会对房产税产生影响;等等。  
 
  从税收优惠切入  
 
  纳税人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因此,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收筹划的过程。但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收筹划的突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不能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以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纳税人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并按法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有的权益。  
 
  从影响纳税额的几个因素切入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这个公式告诉我们,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就越小。进行税收筹划,要抓住这两个因素,选择合理、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  
 
  从税制改革的机遇切入  
 
  税制改革对很多企业来说是机遇与影响并存。针对税制改革,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是:用好税制改革的机遇,对税改后可能会增加优惠的项目,税改前不要办,税改后去办;避免税制改革不利因素的影响,把税改后会增加负担的项目,尽量在税改前办妥;对于税改后利弊不确定的项目,尽量税改前不结案、不封账、不下结论,使这类项目增加可变性。


        




企业的出路在于产品更新换代,管理是共享一份团队的融洽的感情,关注并修正行为,影响并引导人生,感情淡薄使人平庸 ...

 4  1/1   1  


登录后方可发贴


[ 电话: 0571-85462761 王先生 QQ: 124520435 加入软件QQ群 - 中国杭州 - 备案号码 浙ICP备19051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