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物资单据归档增加限定客户(供应商)功能。每一个客户的重要性和业务资料,单据多少各不相同,对单据就行归档,特别是清除时要求的时限是各不相同的。比如重要客户或有特殊原因的一些客户的单据可能需要保存10年,不重要的客户可能一两年就够了。如果所有的单据归档,尤其是清除时统一限定时间就失去了灵活性。
天道酬勤,勤能补拙!
为什么不添加这个功能呢?财务规范还是业务流程不合逻辑吗?
登录后方可发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