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料如跟客户资料处于同一编码前缀及长度的话,会相互取最大值和调取对方资料 如; 供应商 30户 客户100户 再建供应商资料应该是从来31开始,可实际是由于客户邮件100了,那建立的供应商资料会从101开始 建议供应商和客户资料彻底分开 希望老师考虑下,谢谢
http://www.myoit.cn/soft_onlyit?iuid=40855 因为有你。所以世界才更加美好 Because of you. That's why the world is better.
供应商和客户的前缀尽量不要用相同的前缀就可以吧,一定要相同的话,就自己用脚本检测后自动生成编码
官方认证第三方服务团队 樊文俊(越南-叶子) QQ:121305301 TEL:+84869350626 承接越南北部-河内周边省份-OIT部署和维护服务(24小时上门或远程服务) 服务介绍:http://www.onlyit.cn/onlyit_service.html
这个个人感觉还是有问题的,比如说,销售人员只要知道编码规则,就可以在客户界面用编码来调取供应商资料,实际还是资料相通的问题 当然咯,权限是否能够限制此类问题还没有试验过
不同的供应商和客户不允许编号相同,除非他们是同一家企业。
现在的问题是: 可以拿客户编码在供应商处查询该客户所有信息,反之亦然 这才是问题所在
好的,下次发布版本会优化相关权限控制
编号跳号是因为系统共用了一个 seq_sys_id 如果将供应商、客户等分开,不要共用 seq_sys_id 应该就可以了。 同理,其它如资产相关、路线、bom定义、计件、项目等等,这个的id 都分开就会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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