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产品资料中 货号为216的毛巾产品“参考进价”4元/条,“参考售价”为5元/条 货号为217的毛巾产品“参考进价”4.3元/条,“参考售价”为5.5元/条 货号为218的毛巾产品“参考进价”4.5元/条,“参考售价”为6元/条 货号为219的毛巾产品“参考进价”3.8元/条,“参考售价”为4.5元/条 还有更多…. 期间可能对单价进行了修改(比如第一张该顾客货号216产品单价修改为4.5元),启用了右图“引用相关企业上次对应价格”,第二张单据同一顾客同一产品的价格却没效果,仍然是1.2倍的“参考售价”,我想是不是对已经修改的价格产品保持上次引用价格,对未修改的价格按照“价格体系”中设置的1.2倍参考售价”的价格来显示单价呢?或者有更好的方法来设置,还请各位大神指教一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