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上级单据时,除了不限制可以超过被引用数以外, 1 引用数量小于等于被引用数,这个是最平常用到的,采购入仓单的数不可以大于采购订单的数 2 允许在一定百分比的基础上超过上级单据数 ,这个许多人都提了,一直没有实现。 3 还有一种很特别的情况,就是委外, 外协入仓单除了绝不能大于订单数以外,还不能大于领料数量所能做成的成品数量, 现在有工厂委外,都是一批批的出去,回来的时间不会按你发出去的顺序给你回来料,尤其是串单,和同一原料可以委外多种成品时,所以回来的时候,对方加工商许多都会做的比较混乱,入仓者也没有时间给你一个个找,只能随便找一个了,也许它这个还没领够料,一下子入仓就给你“自动完成”了,你再回头发这个单的料是不成了。 所以,引用上级单据考虑发料可以做成品多少数量也是必要的。 看以后什么时候可以实现吧,先做个话题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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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着解决那一天到来
这个在材料控制很实用,申购到采购要控制,采购到收货要控制,收货到入库要控制。 控制不是千遍一律的,所以很期盼能实现灵活采用百分比控制引用超量的问题。 有可能的可以在产品基础资料设置是否可以超量引用,超量百分比等。因为同一公司不同材质的物品控制是不一样的 如贵重材料和贱价材料控制引用肯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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